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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

2020年12月30日09:21

2020年12月29日,由(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承办的《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依据《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补充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51号)文件通知,协会已被列为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承担《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标准开发。

出席本次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议的领导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调研员张灵芝;协会秘书长吴培国、副秘书长王金星、培训工作部主任孙瑞、标准法规部副主任宋金云;桩工机械分会副秘书长郭传新;还有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宝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兴力通达公司总经理孙昌元;以及来自徐工集团、山东临工、三一重机、中联重科、广西柳工、山河智能、山推股份、沃尔沃建筑、北京中车重工、石家庄天远科技等单位的代表20余人参会。本次会议以线下现场和线上视频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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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主持会议

首先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简要介绍了本次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议的召开背景,以及参会的领导、嘉宾和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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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长吴培国讲话

协会秘书长吴培国首先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参加本次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特别感谢张灵芝调研员莅临本次会议进行指导,同时也感谢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

吴培国简要介绍了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现状,并强调工程机械的快速增长催生了行业对操作工、司机和维修工的巨大需求。回顾了协会作为全国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程机械行业分中心开展的大量工作。近几年协会借助行业优势和具有强大的标准制定组织能力,先后制定了111项工程机械行业团体标准,其中包括6项操作工的团体标准。尤其是2020年协会以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操作工为切入点,先后制定了职业技能培训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了团体标准,编写了培训教材,组织了首期培训班。

吴培国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人社部关于职业技能改革的相关要求,提升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职业能力,协会向人社部有关部门积极申报了面向全国的职业技能评价资质。针对本次《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希望参编的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按期、高质量完成好本次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发挥好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协会为行业企业服务的职责,提升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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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调研员张灵芝指导学习技术规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张灵芝调研员指导参会代表学习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技术规程》,首先简要介绍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基本情况,强调了职业的六大基本特征:目的性、社会性、技术性、稳定性、规范性、群体性。并指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情,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强化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强调了标准编制的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五大原则。并分别从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权重表等方面具体解读了关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内容结构、编写表述规则等要求。最后张灵芝对编制本标准提出了期望,希望参与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按照编制程序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使之受益于行业和用户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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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随后参会代表本着严谨务实、认真负责的专业工作态度,从企业不同角度,结合行业实际现状对标准中涉及具体工种的框架结构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按照《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涉及的产品类别初步形成了11类具体工种(暂定包括:挖掘机、挖掘装载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非公路自卸车、钻孔机、成槽机、打桩机、压桩机、强夯机司机),并根据各企业的产品特色和优势进行了具体的标准编制的初步任务分工。时间紧,任务重,后续的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地协商一致,尽快达成共识,以便高效的推进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工作。

这次协会获得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单位资质是人社部对协会之前开展工程机械职业鉴定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协会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和扩大覆盖面的一次契机,更是未来为国家做好这一职业工种职业能力培训和评价的重要基础。本次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的召开只是协会开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作的开始,后续协会将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编制程序规范高效的开展《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标准的编写工作。本次会议得到了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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