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公布2022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
2022-04-18 10:55:35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5号)文件及有关要求,公布2022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2022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和“匠人匠心”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一、竞赛项目
2022年计划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竞赛28个场次,共111个项目(职业工种)。国家级一类竞赛省级选拔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布。
二、奖励措施
符合《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竞赛活动:
(一)对省级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优胜奖若干名。
(二)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竞赛前2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省级二类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
(三)对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在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对在省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
对在省级赛各职业工种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可认定为相应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四)对参加由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省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8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5万元/人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竞赛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各项竞赛实行牵头主、承办单位负责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纳入我省2022年度竞赛计划的一类、二类竞赛的可冠以“×××职业技能竞(大)赛”,未列入的,不得出现“×××职业技能竞(大)赛”名称。各设区市组织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参照国赛、省赛模式规范管理。
(二)确保竞赛质量。竞赛项目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执行。健全竞赛监督机制,成立竞赛项目监督工作组,监督工作落实到竞赛全过程,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
(三)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竞赛奖项设置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不得自行颁发竞赛项目正式通知以外的奖项。
(四)周密制定各项安全预案。竞赛主、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竞赛组织过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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