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倡议书
2021-04-09 13:26:26
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等2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全方位铲除其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专项整治行动号召,强化责任担当,现面向工程机械全行业和广大会员单位发出倡议如下:
一、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关联。
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要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坚决做到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机构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要认真查实各类活动合作方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协会工作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党员干部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参加有关活动前,应先通过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核验社会组织身份的合法性。
三、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
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要务实担当,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在会员单位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不为非法社会组织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会议活动和办公场地,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不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
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符合行业发展正确方向。
加强会议活动的合规审查,严把会议内容、重要环节、宣传报道等关口,坚持会议活动全过程监管,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确保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将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10-68532689010-68537867
联系我们
申请入会
后市场产销分会
电话:15801425547
邮箱:xyl@cncma.org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3号楼5层
邮编:100176
通知公告
更多>>